26日,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标志着“跨境理财通”2.0版本启动。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实施细则,聚焦提升便利性、拓宽市场、规范服务,对“跨境理财通”试点政策进行优化。
《实施细则》明确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调整“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条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跨境理财通’2.0版本通过优化制度安排,促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大湾区居民参与业务试点将更加便利,参与渠道将更加多元,可购买的理财产品将更加丰富。”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金融机构对“跨境理财通”2.0版本表示欢迎,并将推出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例如,恒生银行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主管李桦伦表示,“跨境理财通”2.0版本回应了投资者需求,有利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零售银行业务及财富管理业务规划、客户策略及产业生态系统主管关家敏表示,该行计划推出基金认购费豁免等产品优惠。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始于2021年,日益受到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者青睐。人行广东省分行数据显示,2023年,“跨境理财通”业务新增个人投资者2.84万人,同比增长49.5%,跨境理财汇划金额106亿元,同比增长3.8倍。(记者/唐柳雯 唐子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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