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驻市人民法院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采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模式,妥善化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2月,马某驾驶的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车,沿某道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交叉路口处时,与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车辆受损。经认定,原告马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被告高某某负次要责任。
被告高某某所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经神木市法院委托陕西某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被评为十级伤残。后双方当事人就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至法院。
神木市法院委派该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立即对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被告保险公司实际应赔偿金额。调解员经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给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8000元,扣除被告之前垫付的18000元医药费后剩余140000元款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协议履行后原告撤诉,至此一起历经近一年的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与新时代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一体化相结合,进一步打通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快车道”,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提档加速”。(通讯员 毛蓉)
(编辑:易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