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时政 交通 交警 公路 物流 汽车 民航 铁路 邮政 深度 财经 人物 地方新闻 舆情 车生活 新视野 法律法规 行业新闻

注意!佛山这条路限速下调,超速将被处罚!

2024-05-08 09:18:25 来源: 字体:

特!别!提!醒!

  常走佛陈路的小伙伴!

  注意!注意!请注意!

  即日起

  顺德区佛陈路全路段最高限速取值有调整

由现状100km/h调整为80km/h

图片

  佛陈路起于105国道,止于三龙湾大道,沿线有工业园、花卉世界等,车流量大、路况复杂,为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全路段最高限速取值进行调整。

图片

  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公布的道路限速值为主线道路的限速值,但是驾驶员通过急弯路、交叉路口窄路、窄桥时,掉头、转弯、下陡坡时,应该按照该路段的道路交通标志行驶。

图片

  注意!

  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及道路

  超速的处罚也不一样

怎么处罚

那么在佛陈路上超速是呢?

@ 扣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扣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扣6分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扣3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 扣1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员途经该路段时

道路限速标志

注意观察

  就不会出错啦 !

  ▼▼▼

图片

▲ 地标

图片

▲ 提示牌

图片

▲ 指示牌

(编辑:)

  • 政务要闻
  • 南粤快讯
  • 铁路民航
  • 交警路政
  • 海事港口
  • 邮政物联
  • 轨道交通
图片文章
  • 超3300万人次!

    超3300万人次!

  • 这条连接4城的高铁,取得重大进展!

    这条连接4城的高铁,取

  • 粤行“粤”低碳!“交通+光伏”绘就广东交通新图景

    粤行“粤”低碳!“交

  • 连接广东、江西!这条铁路建设进入冲刺阶段!

    连接广东、江西!这条

  • 6月1日起,开通绿通车辆专班!

    6月1日起,开通绿通车

  • 这些“路政宣传月”活动,“走新”更“走心”!

    这些“路政宣传月”活

  • 合龙!广东这条铁路取得重大突破!

    合龙!广东这条铁路取

  • 又一条“四改八”高速刷新进度!

    又一条“四改八”高速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人员查询 | 我要投稿 | 招聘信息 | 我要投诉>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电话:18701088869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安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宝柱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