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宏飞)2月28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在送达传票过程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3 年9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2万元, 原告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向被告转款2万元。被告称于2023 年9月30日之前偿还借款,但到期后一直未予偿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陆续偿还了1.3万元,剩余本金7000 元被告均以“在忙”“看娃”“手机坏了”等为由拖延拒不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金额较小,存在调解的可能。为了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直接送达+现场调解”的方式,抓住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的时机,积极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承办法官与书记员联系原告后前往被告家中,将起诉状、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后。法官通过聊天、话家常的方式,了解到被告因贩卖水果向原告借款,因经营期间效益不好,无力还款。在法官耐心劝解下,孙某明白自己拖欠借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伤害了两人多年的信任和情谊,当天立即向原告偿还2000元,不能让“老哥们”寒心,剩余借款5000元承诺于4月8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优化调解模式,对于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采用“送达+调解”模式,在群众家门口就地解决纠纷,实现快审快结,有力降低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易军辉)